东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函证业务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是指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在获取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授权后,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向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回复有关情况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集中处理模式,其辖属营业网点的函证业务均由总行运营管理部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总行公示地址。
三、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东海农村商业银行收费价目表》执行。
五、总行函证业务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15189024021
监督电话:0518-87779607
六、受理函证地址:江苏省东海县海陵东路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