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4日
(一)产品简介: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等四大类。
基本建设贷款是指本行为支持以外延扩大再生产,增加固定资产数量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而发放的贷款,其范围包括借款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重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更新改造贷款是本行为支持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而发放的贷款,其范围包括: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提高产品质量、发展优质名牌产品,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以及环境污染等。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本行为支持借款人从事房产或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其范围包括:住房开发、商业用房开发以及土地开发等。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是指本行支持借款人除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而发放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执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贷款条件:
1、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国家对拟投资项目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四)、贷款额度:根据项目预计收益、项目投入、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资金回笼周期等,综合考虑借款人实际用途、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8000万,担保方式可采用抵押、保证等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