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保证、抵押、质押贷款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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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业务、随用随办、提前授信、循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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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借款人或他人房(地)产、设备、有价单证等抵、质押等承担连担保责任,贷款可以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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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签订担保合同,抵、质押办理评估及设定登记手续,办理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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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业务、随用随办、提前授信、循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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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借款人或他人房(地)产、设备、有价单证等抵、质押等承担连担保责任,贷款可以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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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签订担保合同,抵、质押办理评估及设定登记手续,办理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