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信用贷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产品概念:“民营信用贷”的贷款对象为本行服务辖区内注册登记,符合本行准入条件且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具有
较好市场前景或社会效益的民营小微企业。
产品特点:1.放款快;2.利率低;3.信用发放。
办理条件:
1.无以下五种情形:①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有关注及以下贷款的;②有涉诉未结案的;③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④纳税信用评级D级;⑤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近两年存在被执行记录。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和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夫妻信誉良好,名下经营性贷款近两年无重大累计或连续逾期记录,近半年内无逾期记录,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
4.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良好,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稳定的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及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借款主体开立的结算账户有实质性的经营流水。
5.放款前12个月(含)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负面变更情况。
6.授信准入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在他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家,房贷、车贷等消费贷款除外。
7.企业应税销售额情况真实,年度应税销售额应是企业销售收入主要或重要组成部分。





